《鲁滨逊漂流记》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少时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只懂得里面的人物,发生了什么事。当初的感觉是,这部作品文笔粗诳,内蕴欠深,结构简单,平铺直叙,刻画人物不够细腻,特别是在出场的处理上,就像临时借来的道具,用过就仍。总之,它不具备一部世界名着应有的大家风范。
岁月如水,一转眼我已是中学生了,反过来再读《鲁滨逊漂流记》,不禁顿生感慨,就大大不同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用第一人称所写的长篇小说,我细细阅读了这部巨作叙述了鲁滨逊在一个小岛上单独生活了二十八年的经历。鲁滨逊不安于平庸的小康生活,私自从家出走,到海外经商,被摩尔人俘虏,做了几年奴隶。后来他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由于缺乏劳动力,他到非洲购买奴隶,途中船只遇难,独自一人漂流到南美附近一个无人的荒岛,开始过孤独的生活。他依靠从破船上搬下来的枪械和工具,猎取食物,种植谷物,独自生活了许多年,表现出百折不挠的精神。他曾遇见一些土人到荒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便开枪打死一些人,将其他的土人吓跑,救出一个将要被杀的人,给他取名“星期五”,使他成为自己的奴隶。此后,鲁滨逊又征服了一些野人,在岛上以总督自居。过了一些时候,一艘英国船来到岸边,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变的水手,乘这艘船返回到英国。巴西种植园和荒岛使他成为巨富,后来他又派人到荒岛上继续垦殖。这大概是事情的简单经过吧。
很多人都是神往“鲁滨逊”的生命力量的庄严与强悍。当救“星期五”时他会不顾自己的生命来就他人。可是文中是说“鲁滨逊”想救“星期五”当个仆人。可是我不是这样想的,我觉得这是包括人类某些最可贵的品质——勇敢、智慧、坚强、勤劳、沉稳。那是生命回复到本源状态才能焕发的“野性”力量,在现代人的身上似乎无法再现了。每个人读“鲁滨逊”都会激动不已,给生命蒙上了悲壮的色调。它美丽诱人,它可歌可泣。
在孤独的状态下,“鲁滨逊”不得不与自然相同、相融、抗拒。然而大自然也有神秘的一面,有自然灾害,可这也是不能抱怨的,谁叫“鲁滨逊”当初不听父亲的告诫来这个不知名的小岛上。有些人喜欢快乐、活泼的文章,也许读读《鲁滨逊漂流记》,到能在苍凉质朴的文学中感受一下山水气息的郁勃与神奇。我是多么向往人与大自然能够亲近啊!可像“鲁滨逊”一样的去探险大自然。可是我们就像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一样。到了晚上我们耳边又响起舞厅里的喧嚣,汽车的尖鸣的声音,打扑克、麻将令人讨厌的声音。而不是山谷幽静、小河淌水、半夜鸣蝉的优美声音。
人类怎能不希望有像“鲁滨逊”的生活呢?生活在无忧无虑的大自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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